学校布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等工作

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13-06-05浏览次数:17
 

本报讯  3月19日上午,副校长孙玲玲主持召开实验室工作会议,布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计财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的范围、验收依据与标准、验收办法与程序,特别是合格验收条件和评优标准等作了详细解读,对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作了布置,要求各示范中心认真对照验收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全面总结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以评促建,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整体水平。

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201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布置。会上,孙玲玲代表学校与各学院签订了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林海旦)

第02版: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