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革”中,浙江大学二分部于1972年12月全部腾出,移交给浙江大学。浙大接收二分部后,感到对二分部教学管理非常不便,决定拟以相应的建设计划指标为条件,将该分部的校舍调换给其他单位,在其本部另行扩建校舍,以集中力量,发展本部的教育。我校于1970年2月改为工厂(4509厂),校舍变成厂房。1972年3月工厂办学校,1973年5月恢复办校,迫切需要校舍。1973年1月我校获悉这一信息后,双方开始接触和磋商,很快取得一致意见,并达成口头协议。
浙江大学于1973年3月1日向浙江省委请示,省委办公室于次日即批复给浙大党的核心小组,明确指示:“经请示省委有关负责同意将二分部校舍划给四机部所属的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以调换大体相等的基建指标。”我校于1973年3月6日上报四机部,四机部于1973年3月15日批复同意。
浙江大学二分部占地面积14.42万平方米,折合217亩,主要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左右,总投资约223万元。根据这些建筑面积和投资,调换的基建指标为: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投资额200万元,钢材300吨,木材600立方米,水泥2000吨。由于浙江大学在完成基建任务时,遇到了一些困难,在原有调换指标的基础上,我校又支援浙江大学基建投资10万元,钢材70吨,木材60立方米,水泥350吨,铸铁60吨。以上投资和调换指标,由于“四人帮”破坏生产,在当时物资和资金奇缺的情况下,即使是中央直属的四机部,也是不容易的。双方在1975年10月6日正式签订了调换校舍的协议书。浙江大学以这些调换的基建指标,在本部建造了1.5万平方米的图书大楼,1.2万平方米的教学大楼和家属宿舍,大大改善了浙江大学的办学条件。我校有了3万平方米的校舍和217亩土地,为恢复办校和1980年改建为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双方都为浙江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商谈、签订、执行协议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从浙江大学方面看,一是前后主要领导有了变动,后任主要领导对此有不同看法;二是其他部门插手,如中央有关部委在浙江的直属单位也想同浙大调换二分部校舍,使问题复杂化;三是浙大在基建中,如征地招工指标等,确实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使调换校舍一事,变得非常曲折而艰难。我校抱着有理有节的态度,认真处理和对待各种棘手的问题。自1973年初开始,我校、厂领导郑廉、徐让、王裕高、张甫、梁万章、李光等同志认识一致,共同努力。调换校舍一事由校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郑廉同志亲自负责,具体工作由王裕高(校革委会副主任)和我两人参与,我校其他有关人员认真落实给浙大的调换指标,积极协助浙大解决基建过程中的困难。我和王裕高同志(重大问题由郑廉同志亲自参加)经常去向省委有关领导和省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找得最多的是刘亦夫同志(后任副省长、省政协主席等职)。同时,与浙江大学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保持着联系和交往。自1973年1月开始至1984年全部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后期工作由院总务部门进行),前后长达10余年时间,辛酸苦辣,历尽艰难。如1973年7月14日浙江大学派人通知说:不签订协议,不调换房子。这使我校无退路可走。我校向省委汇报后,省委有关领导于7月25日指示:两所学校都是党的事业,都要办好,有困难共同商量解决;希望双方尽快签订协议;有文件,不能再变。在省委的关怀下,双方于1973年9月5日签订了临时协议。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于1973年秋招收新生425名(1972年招收的学生和短训班,在校学生共达800余名)。因浙大二分部校舍延迟交付,当年原定9月初开学,最后竟一直延至11月20日。新生报到后,住在大食堂内,四面通风,天气渐冷,病号增多,不少班级没有上课教室。在这样情况下,于1973年11月22日上午,校有关领导要我再次去省府大楼,向有关领导和教卫办汇报我校的难处,次日(23日)下午,我校为了解决新生开学上课的校舍问题,使用了尚未交付的原二分部的一部分空着的房子。这实在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事后,我校主要领导向浙大表示歉意!双方有时候关系非常紧张,但最后总以大局为重,互相谅解。以后两校的合作和友好关系,也与日俱增。
调换校舍一事能得到圆满解决,要感谢中共浙江省委和四机部的亲切关怀和直接帮助。省委几位重要领导,自始至终,态度明确,坚持原则,坚决维持省委文件的严肃性,多次指示:要尽快达成协议。四机部领导一再嘱咐我校:要尊重省委意见。并指示:在同浙大具体商谈时,不要斤斤计较,要支持,要尊重,要搞好部同省的关系。还有教育部、省国防工办和省其他有关部门也作了许多帮助和支持。
在“文革”后期,我校和浙大达成调换校舍一事,双方共同谱写了一曲“顾全大局、促进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首凯歌。
